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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记忆口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七十二条

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| 2021-08-27 14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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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记忆口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七十二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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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七十二条:

  结伙斗殴,寻衅滋事,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、场地及其他财产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、场地及其他财产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,而不采取措施,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图图记忆小口诀:

  寻事斗殴扰秩序,管理处罚少不了;

  情节严重究刑事,侵占财产负民事;

  校舍安全得重视,直接人员处刑罚,处刑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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